扬子晚报网6月15日讯(记者 郭一鹏 通讯员 雨公宣 杨汉石) “警察叔叔,我一个人在家里,妈妈去了很远的地方,我害怕!”前不久晚间,南京雨花台公安分局经济开发区派出所接到10岁女孩星星的报警电话。
接到报警后,民警赶至现场发现报警的小女孩不是在家中,而是在其母亲经营的一家门店,店门为玻璃门,透过门能清楚地看到小女孩此刻状态。通过交流民警得知,女孩今年10岁,称晚上妈妈去了很远的地方,给妈妈打电话也打不通,自己一个人呆在店里害怕。民警见偌大的店内虽灯火通明,但天色已晚,透过玻璃门,店外走动的陌生人加剧了孩子害怕心理。民警一边安抚女孩情绪一边通过查询联系到了女孩的母亲韩女士。通过与韩女士的沟通,民警了解到,当晚7时许,女儿星星正在写作业,韩女士接到客户电话称急需一批材料,考虑到客户距离自家店不足5公里,韩女士便和女儿简单交代几句后将店门锁好去送货了,此时韩女士已在回来的路上。

没过几分钟民警见到了韩女士,核实身份信息后,民警对其进行批评教育,照顾小孩不可疏忽大意,若是家长外出将孩子独自留在店内,极易发生危险。韩女士表示以后一定注意,不会再发生类似情况。
警方提示:作为家长、监护人一定要照看好小孩,千万不能把孩子单独留在家中。不要认为把孩子锁在家中、车里认为很安全,恰恰相反,孩子极有可能因为害怕或者好奇爬上阳台、窗口,极易发生危险;同时每个家长都应教会孩子在真正需要的时候,正确有效地报警求助,记住报警电话110、急救电话120、自己的名字,父母的名字,地址等等,教会孩子在紧急情况下联系不到父母时,该如何求助如何辨别。(文中人物均化名)
校对 盛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