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今天点外卖了吗?
如果你在温州,就会发现,
今天点的外卖上了“锁”——
一张印有二维码等信息的不干胶封条。
可别小看这张不干胶封条,
它叫外卖封签。
一旦贴上,
就没有办法将它完完整整不留痕迹地揭下来,
它就是你的“外卖门神”,
没人可以在运送过程中对你的外卖“动手脚”,
从很大程度上保证这份外卖的安全和卫生。
3月1日是《浙江省电子商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的第一天,记者从温州市市场监管局了解到,温州市场监管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网络餐饮专项检查行动,并就外卖商家不安装“阳光厨房”智慧监管平台或不使用“外卖封签”的行为开具责令整改通知书303份。
而记者走访市区新城多个写字楼,发现不少外卖没有“外卖封签”。
3月1日上午,记者跟随龙湾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先后来到龙湾区蒲州街道吾悦广场、瑶溪街道永中西路一带检查。在吾悦广场负一楼,执法人员对“福仔叉烧煲仔饭”“伏小桃”“都可”等多家门店进行了检查,发现各家门店都已经在使用“外卖封签”。不过,“都可”被发现还未把“阳光厨房”联网到监管平台,执法人员当场开具了责令整改通知书。在瑶溪街道永中西路检查时,执法人员发现店家也都已在使用了“外卖封签”。不过,其中一家“兰州拉面”馆,虽有使用“外卖封签”,但同样未安装“阳光厨房”智慧监管平台,执法人员依法开具了责令整改通知书。下午4点30分,记者从该局获悉,《条例》实施首日,该局共发放责令改正通知书36份。
随后,记者从温州市市场监管局了解到,《条例》实施首日,温州市监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网络餐饮专项检查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1850人次,检查各类网络餐饮经营单位1719户,针对不安装“阳光厨房”智慧监管平台或不使用“外卖封签”的行为开具责令整改通知书303份。其中,苍南市场监管局开出了全省首张“罚单”,鹿城区市场监管局则对38个未使用“外卖封签”行为责令整改。
据介绍,3月1日凌晨,苍南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灵溪镇外卖集中区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检查中,执法人员发现某店提供网络餐饮服务,未使用封签对配送的食品予以封口。针对这些问题,执法人员现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当事人限期整改。
尽管记者在跟随市场监管部门执法人员检查的过程中,发现不少外卖商家已经做好了“阳光厨房”和“外卖封签”的落实工作,但在之后记者对写字楼的走访过程中,却依旧发现不少外卖没有“外卖封签”。
3月1日上午11时30分左右,在市区新城大道一写字楼的外卖临时放置点,记者看到这张桌上共有11份外卖,但是仅有1份贴了“外卖封签”。下午2时30分左右,记者在另一处写字楼的外卖临时放置点看到,桌上共放了三份外卖,均无“外卖封签”。
在市区新城上班的王女士说,因为公司没有设置食堂,她的午饭基本都是靠外卖解决。听说今后外卖必须有“外卖封签”,王女士当即说:“这太棒了!这让我们这样的‘外卖族’会吃得更放心。”不过,王女士表示还没见过有“外卖封签”的外卖,不过她相信未来会越来越规范。
据悉,《条例》规定,提供网络餐饮服务的平台内经营者以及通过自建网站、其他网络服务提供网络餐饮服务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在经营者信息页面显著位置以视频形式实时公开食品加工制作现场,并使用封签对配送食品予以封口。未按规定封口或封签损坏的,网约配送员有权拒送,消费者有权拒收。未实时公开食品加工制作现场,或未使用封签对配送食品予以封口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据悉,2月中旬起,温州市场监管部门采取市、县两级联动宣传,通过媒体宣传、发放告知书、上门宣导等方式加大“阳光厨房”“外卖封签”政策解读的宣传力度,为《条例》实施广而告之。截至目前,全市已累计建成网络餐饮“阳光厨房”1.8万余家,发放《致全市网络餐饮经营者的一封信》等宣传单2.2万份。
温州市市场监管局表示,为了防止外卖食品在配送过程中受到污染,3月1日起各外卖商家应在外卖食品的包装容器或配送箱(包)上使用封口包装件。需要注意的是,使用订书钉、透明胶等简易封口的不视作外卖封签,各商家要严格按照《餐饮外卖封签规范使用指引》要求,使用功能、材质、标识正确的封签张贴于相应位置,保障外卖食品“最后一公里”的安全。
新闻延伸
鹿城首批公益性亚运主题外卖封签投入使用
照片由鹿城区市场监管局提供
3月1日,鹿城区市场监管局联合区文明办、鹿城农商银行、中国电信温州分公司开展“迎亚运 反餐饮浪费”外卖封签投放公益活动。据悉,此次公益活动将陆续发放封签100万份,无偿供给各外卖餐饮单位使用。
据介绍,截至目前,鹿城区市场监管局已通过各种途径向外卖商家投放各类外卖封签150万份,后续还将陆续投放200万份。